2024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财政补助再增30元,个人缴费增幅适当降低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布了2024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的重大调整。根据《通知》内容,2024年各级财政将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补助力度,财政补助标准在2023年的基础上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同时,居民个人缴费增幅适当降低,个人缴费标准增加20元,达到每人每年400元。
这一政策调整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民生福祉的高度重视和对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坚实保障。在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增长、医疗消费水平持续提升的背景下,合理提高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是巩固提升居民医保待遇水平、确保医保制度平稳运行的客观需要。《通知》的发布,无疑为广大城乡居民带来了更加坚实的医疗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自2016年以来,首次出现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新增标准超过个人缴费新增标准的情况。这一变化不仅减轻了参保居民的经济负担,也体现了国家在医疗保障领域持续加大的投入力度。
《通知》还明确了多项配套措施,以确保政策的有效落地。其中,中央财政将继续按规定对地方实施分档补助,对西部、中部地区分别按照人均财政补助标准80%、6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对于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也将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此外,《通知》还要求同步优化大病保险筹资结构,增强大病保险精准保障能力。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医保叠加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达到当地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报销比例向高额医疗费用倾斜。这些措施将进一步提高大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其经济负担。
为鼓励居民连续参保,《通知》还提出了连续参保激励措施。连续参保满4年后,每连续参保1年即可享受连续参保激励,按照规定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这一措施旨在通过激励措施鼓励居民加强自我健康管理、连续参保缴费,从而从根本上更好地维护全体参保人的利益并保证基金平稳运行。
《通知》的发布和实施,将进一步完善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参保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将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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